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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2-24 14:00:18

       
       (一)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城市非涉农专业中10%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2.资助标准新标准预备技师文科类4600元/生/年、理科医类4900元/生/年,高级工文科类2900元/生/年、理科医类3300元/生/年,中级工文科类1600元/生/年、理医科类2100元/生/年。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执行新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3.补助方式免学费资金由省财政拨付补助至学校,学生在每学年报名缴费时已减免。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一、二、三年级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罗霄山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籍学生(不含县城)、其他户籍中的所有涉农专业学生及非涉农专业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2300元/生/年,分学期发放。
3.补助方式助学金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统一发放到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中职国家奖学金
1.资助对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学生;学习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 5%);成绩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 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表现特别突出的。
2.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3.发放方式奖励金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发放到获奖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
       (四)雨露计划
1.资助对象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有中、高等职业教育全日制正式学籍,每学期完成学业的在校生(含实习)。
2.资助标准3000元/人/年,分学期发放。
3.补助方式经乡村振兴部门审定后,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打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社保卡账号。
 
参考文件:《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赣财教﹝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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